soho418 发表于 2020-4-5 11:06:50

《诈唬》第1章

第1章♣ ♣ ♣
2014年,10月10日。秋季里的死亡呈现的是一派色彩斑斓的景象,中央公园的树上团着一簇簇金红色的叶子,宛如冬季黎明前的天空。
十月的纽约秋高气爽,10号这天,我盛装奔赴一场自己并未受邀的聚会。身上是一套多年前在巴黎购买的圣罗兰定制黑羊毛套装,上衣右翻领是一枚金蓝色宝石别针,一个是赝品,却仿得跟我几年前因破产不得已典当的真品一模一样。脚上是最近特意为今天的场合到二手店买的红底黑漆鲁布托皮鞋。纽约这座城市虽说太过讲究派头,但派头的确很有用,我待会儿去的地方就是最最看重派头的。
我用梳子梳了梳自己灰白的短发,往化了淡妆的脸上再添点唇彩,这张脸曾经也是有吸引力的,但现在却上了年纪,且是一脸的愁容。我很满意自己这副模样,看起来和街上其他中年妇女无异。
我重新检查了爱马仕铂金包里的物品,确保该带的东西都带了:钱包、眼镜、粉饼、口红、梳子、手机、枪;很好,都齐全了。
我是穆德·沃纳,土生土长的纽约人,跟我一起读私立学校的那些女孩,多数都住在上东区的豪宅里,我们家的复式公寓位于第五大道1040号,里面摆满了各种精美古董和画作,年轻时的我从不去想家里多有钱,身边的朋友也不会考虑这种事,本就含着金汤匙出生,一来到这个世界过的就是富足的生活,这种锦衣玉食的日子在我们眼里,就像乡下女孩看到农田般自然。在我那个年代,女孩子们在学校都穿校服,所以就不存当下这些孩子之间的攀比。那时的我们什么都不懂,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班上坐我旁边的女孩,她过得应该跟我一样不自由。
纽约有几个地方在我的前半生里有些不一样的意义:花花俱乐部,12岁那年第一次参加舞会的地方,当时我在自己的位子从开始坐到结束,期间没有一个人过来邀请我跳舞,而我在舞蹈学校学会的那支做作的狐步舞也就一直没能派上用场...维拉精品店,21岁生日,继父带我到街角那家古董店买了个别针,听说属于沙皇的最后一个孩子,但这别针是坏的,用途顶多只能当个幸运物...施瓦茨玩具店,每个圣诞节都被姥姥拉到那里去坐圣诞老人的大腿...广场酒店,母亲和我每个月都要去那里的棕榈园喝茶,我也是在那失去了自己的初夜,一个穿棕色西装的哈佛生在商人饭店用鸡尾酒把我灌醉后,把我带到了广场酒店十楼的套房...古德曼百货,我的婚纱(离婚时被我烧了)和我出柜时的礼服,以及许多在大大小小场合穿的衣服也是在那淘的,这些衣服见证了我那段看似优越的生活...特朗普大厦,那里以前是家百货公司,我的第一份暑期工就是在那的礼品店找的,也正是在这里,我体会到了什么叫人间疾苦。
经过圣帕特里克大教堂的时候我走了进去,平时我常来这里为亡亲点支蜡烛,今天来我特意给去年亡故的弟弟艾伦点了新蜡烛,他去世后,我在这世上就再没血亲,等会儿我要去做的事主要也是为他做的。
穿过麦迪逊大道后走入中央公园我就停下了,抬头看着不远处的西格拉姆大厦,那是我的目的地。那座大厦的建筑师密斯·凡德罗是我继父的朋友,我父母认识很多名人,以前家里开派对,来的基本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我是他们中唯一一个无名小卒。
朝着往列克星敦的方向,我沿52号街走着,在四季酒店的入口处停了下来,深吸一口气后从容地走了进去,走上大理石楼梯时就听到餐厅里传来嗡嗡的交谈声,这里是纽约权贵的聚集地,所以这也是权力相交的声音。我挺起胸膛走完最后几级楼梯,步入餐厅空气最好的区域,这个用餐区是餐厅里最好的,里面的位置都是给银行账户钱最多的人留的。
接待我的人是一位金牌领班,他就像是一本名人百科全书,一眼就能判断出客人是不是大人物,客人还没上完楼梯他就已经把他/她扫描完,而这也是我精心打扮的原因,老天庇佑,他没认出我来!
“下午好,请问您有预约吗?”他问,彬彬有礼的微笑中透着一丝疑惑。“我是来见伯特·斯卡拉先生的,”我说:“他现在应该正和桑德兰先生一起用餐。”“噢,桑德兰先生,是的,正是如此。”
我话中“桑德兰”这三个字起了作用,领班转头往“桑德兰专属饭桌”(很有名的桌子)的方向看了过去,那是这个餐厅位置最好的区域,桌旁有一张长椅背靠着墙,那个位置视野很好,坐那可以看到餐厅里所有人,而餐厅里的人也能看到他/她。每星期有四天时间,桒·桑德兰或是纽约、美国乃至世界的媒体金融政治或艺术界的精英都会到这张饭桌用午餐,而每周五的这个时间,桑德兰总是约上他最好的朋友和生意伙伴伯特·斯卡拉来这吃饭,这已经成了他们的一个习惯,我会知道这件事,是因为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且经常被人拿出来讨论。
领班带着我走过餐区,路过一些桌子的时候瞥见了不少大人物,透过眼角的余光,我注意到一张三位女士用餐的桌子,如果是以前,我会用飞吻跟她们打声招呼,但今天不行,今天我有很重要的事做,谁都不能阻止我做这件事。
当我们走进餐桌时,桑德兰和斯卡拉聊得正欢,桑德兰是个矮胖且结实的男人,看起来有些威严,今天他穿了套深色西服,袖口是金边的,里面配了件白衬衫,打着一条灰色夏维特领带,看着就是一副有钱人的做派,他的头发已经花白,棕色的双眼看着有些疲惫。
伯特·斯卡拉跟桑德兰完全不同,他身材很好,肤色是健康的古铜色,油光锃亮的脑袋上,残存的几缕黑发整整齐齐梳到脑后,他一身都是黑的:黑西装、黑衬衫、黑领带...两人刚好一动一静,桑德兰说话时稳稳地坐着,而他则是手舞足蹈,他的动作让我想起了蝙蝠,我无意间听到了他的口头禅,在他每句话的开头,为了让人相信他的话,他嘴边常挂着:“坦白说...老实说...说实话...”
为免让两人看到我,我小心走在领班身后,心开始跳得很快,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包,再次确认东西是否齐全,包包的口是开着的,枪放在侧袋里,很方便取出来。
这一刻我已经在自己脑中和公寓壁橱那块有裂纹的镜子前反复演练过无数遍,我很清楚自己下一步要做的事,但是否能按计划击中目标,这是个未知数,我在心里给自己打气,告诉自己幕布拉开之前没有哪个演员真的清楚自己究竟能演成什么样。
我听到领班说:“斯卡拉先生,您的客人到了。”斯卡拉抬起头,一副谈话被中断的不满。“什么客人?”他满脸疑问。“您等的客人来了。”领班再重复一边。桑德兰转头问斯卡拉:“你还请了其他人?”“怎么可能!”
斯卡拉皱起眉头,头微微侧了下,他想看看这个不速之客到底是谁,不过他看不到我的脸,因为我现在还没准备好,所以一直在用领班当挡箭牌。我从包里掏出枪,桑德兰比斯卡拉先看到我,他睁大双眼呼吸急促指着我喊道:“露易丝?!不,不是你!我们已经把你杀了!”
我被桑德兰的话吓了一跳,扣动扳机时我突然晃了神...身边想起震耳欲聋的尖叫声,餐厅里顿时一片慌乱,每个人大叫着寻找躲避的地方,我丢掉手里的枪转身走出去,如果被抓了,那就算了,如果没有,我就按计划行事,一个周全的计划。出乎意料的是,我走出去的过程中居然没有人拦我,到了街上我拦了辆出租车,叫司机开到潘恩车站,在那里我登上了一列开往华盛顿特区的火车。
好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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